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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8章 土地政策(上)

相较于王徵这边的惊愕,王三的面前,几个文官打扮的青年,正在争吵。

吵的内容,就是关于王三提出的《从明贼寇清算方案》的细则。

这里头有前明的官员,也有地方的乡老,更有王家人的代表之一,王湖。

王湖算是王家现在还呆在王三身边年岁最大的人了。

今年十九,这段时间因为王三发现他不适合打仗,所以就安排他去干文职工作,同时也教导了一二,算是除了刘芝之外,最让王三称心如意的亲军。

现在就是他在跟乡老在争吵。

“大王,您这方案,着实太过天马行空。不都约定,不收丁税,可您这么弄,不就是变相收丁税吗?”

乡老们来自很多地方,这是地方统治阶层的延展,很多年岁都很大,五六十岁了,如果不是为了安抚民间情绪,王三也不会将他们征辟。

反正花点钱养着,让他们配合歌功颂德,降低本地抵触情绪,同时带到身边,也瓦解地方上可能存在的反抗力量。

本来双方合作还算愉快,毕竟王三治下的乡老,这段时间替自家人争取来了不少的利益。

尤其是地方治理上。

王三手中官吏不多,因此地方治理体系,只是笼统的进行自治。

一个村内有大姓的,那就大姓自己推出自己的族长。

如果没有大姓,那就进行类似村委的改革,几个姓一起安排,尽可能降低行政成本。

同时,王三还把之前大地主的土地,进行了分拆,相当一部分是优先给本地村民的,目的也是为了尽快恢复生产。

所以,双方合作一开始是很痛快。

但伴随着王三《从明贼寇清算方案》出台,紧跟着的就是配套的《土地管理办法》,正式规定要将土地统一收成集体所有。

然后这些乡老,就跟王湖吵起来了。

因为土地一旦收归集体所有,相当于整个村子内老老少少,都得同耕同食,一些村落倒是没什么,毕竟千百年来都是这么过来的。

但有些私产划分清楚,又或者最近几年突然崛起的村落,他们内部的私产增多,王三一句话,就把土地重新兼并,这叫他们如何能接受。

更重要的是,王三这边正在进行村寨并居的盘算。

从嘉靖华县大地震之后,整个关中,尤其是泾河以东的关中地区,十室九空,更不要说连年灾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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