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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会见有多难

周律师的全名叫周保国,在明剑所已经工作十余年了。周保国在东阳市也算是一名有资历的律师了。对于田诗,周律师平时来往并不多。律师工作就是这样,彼此独立性是非常强的。田诗是后期加入明剑所的,办案风格比较强势,这与周保国是完全不同的。

周保国的风格是稳健,在法律观点上偏于保守。其实关于这个案子,郑月早就找过周保国。周保国衡量过利弊,最后还是以案件太多没有时间推掉了。周保国的案件是不少,可也还没有到办不过来的程度。推掉这个案子,还是因为案件本身的原因。

“这个案子我还不了解情况。不过这种案件一定是难办的。如果不是特别的关系,我也不会接的。现在既然接了,就一定要试一试。”田诗说道。

周律师不再说话了,他已经没有什么要说的了,田诗对于自己的处境是十分清楚的。

在办理完委托手续后,田诗立刻带着郑平去办案机关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。按照当年刑事诉讼法规定,侦查期间会见犯罪嫌疑人,由公安机关在48小时之内安排,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。

田诗要想见到郑方,是必须由公安机关安排的,否则是见不到的。东阳市公安局刑警队并不在局内办公,而是拥有专门的独立办公场所。田诗与郑平两个人打车不到二十分钟,就到了刑警队。

“你们找谁。”门口的警官问道。

“我是律师,想找一下赵伟警官。”田诗拿出了自己律师证。赵伟是在郑方拘留通知书下署名的办案警官。

“三楼右转第二个门。”警官联系了一下后说道。

“请问赵伟警官在不在。”到了三楼右转第二个办公室,看到满满一屋子都是人,田诗只能特意问一下。

“我是,你们有什么事?”一位青年警官走进来。

“我是郑方家属聘请的律师,希望会见郑方。”田诗说道。

田诗的话刚说完,瞬间闹哄哄的办公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。所有人把目光都看向田诗。

“这是我的手续。”田诗把委托手续、会见函交到赵伟手中。

“我需要向领导请示一下。”赵伟看了一眼手续后说道。

“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。不知道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?”

“我没有手机,你就打办公室电话XXXXX吧。”

“刚才的气氛有些诡异呀。”一边下楼,郑平一边对田诗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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